醫保賬戶的錢真的屬于你?
醫保原則上是實行地市級統籌,因此全國各地的規定會不同,要按照當地的具體情況來看。目前,我們國家的基本醫療保險已經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也就是說,所有企業、國家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及其職工都必須履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義務。
總的來說,我國的醫保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原則,我們每個人的醫保都有兩個賬戶,一個是統籌賬戶,一個是個人賬戶,醫療保險費也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其中,單位給我們繳納的醫保一部分放到統籌賬戶中,一部分放到我們的個人賬戶中,劃入個人帳戶的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繳費的30%左右,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確定。而我們個人繳納的部分則全部放到個人賬戶中。統籌基金賬戶和個人賬戶有什么區別呢?他們支付的范圍是有區別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門診治療的費用,統籌基金設有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個人賬戶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門診費用。

那么我們每個月繳納多少醫保呢?用人單位的繳費比例一般為工資總額的8%左右,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的2%。
比如小明工資為月收入10000元,如果按照單位繳納比例為8%計算,單位應該每月給小明繳納800元醫保,小明自己繳納10000*2%=200元。
但是,用人單位不一定按照10000元為基數計算,比如有些用人單位將員工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等幾個部分,而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來確定,比如小明的10000元工資中,3000元為基本工資,7000元為崗位工資,那么按照基本工資為基數來算的話,單位每月為小明繳納的醫保為3000*8%=240元,小明自己繳納3000*2%=60元。
不過,繳費的基數每年也會進行調整,按照規定,單位和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不應該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60%,不高于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而在這中間范圍內就要根據用人單位自己的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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