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7大政策紅利,你將這樣受益
2015年以來,我國公積金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釋放政策紅利,貸款利率4連降、貸款限額增加、推進異地貸款……這些變化你都了解嗎?
公積金貸款利率4連降
2015年,央行五次降準降息。前四次“雙降”,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每次下降0.25%,累計下降1%,大大減輕了購房者的還貸壓力。具體包括:
3月1日,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0.25%,5年以上降至4.00%,5年以下(含5年)降至3.50%;
5月11日,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0.25%,5年以上降至3.75%,5年以下(含5年)降至3.25%;
6月28日,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0.25%,5年以上降至3.50%,5年以下(含5年)降至3.00%;
8月26日,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下降0.25%,5年以上降至3.25%,5年以下(含5年)降至2.75%;
10月24日,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
公積金存款利率提高
2016年2月17日,央行、住建部、財政部聯合發布通知,決定自2月21日起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即1.50%執行。
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按照歸集時間區分利率檔次,當年歸集和上年結轉的分別按活期存款和三個月定期存款基準利率計息,目前分別為0.35%和1.10%。
如果你個人每月繳存500元公積金,再加上單位支付的500元公積金,一年共繳存公積金12000元。如果是上年結轉,按照三個月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10%計息,你去年繳存的公積金存款利息為132元。
公積金利率調整后,按照1.50%計息,你去年繳存的公積金存款利息為180元,比公積金利率調整前增加48元利息。
公積金貸款限額增加
2015年9月29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規定2015年8月末住房公積金資金運用率低于85%的設區城市,要綜合考慮當地房價水平、貸款需求和借款人還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際額度。
北京
2014年年底,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宣布,自2015年1月1日起,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房,個人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此前貸款額度為80萬元。
上海
從2015年4月15日開始,上海購買首套房,個人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到50萬和100萬,幅度均為20萬;補繳公積金的個人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到60萬和120萬。
廣州
2015年10月26日開始,廣州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最高額度由現行的50萬元調整至6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套自住房共同申請貸款的,最高額度由現行的80萬元調整至100萬元。
國管
2015年11月12日,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新規,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貸款的,不再考慮近1年內是否提取過住房公積金,計算貸款額度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7萬元均按照7萬元計算。
這也意味著,國管公積金最低貸款額度由原來的50萬元提至70萬元。
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
2016年2月1日,央行、中國銀監會發布通知,在不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5%,各地可向下浮動5個百分點;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
對于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放寬
2015年1月20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布通知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提取額度: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
提取要件:
職工租房提取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
《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提出,繳存職工在繳存地以外地區購房,可按購房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向購房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個人住房貸款。
目前,這一政策正在陸續落地,部分地方已經開始實施,具體可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
2015年9月15日,住建部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明確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的辦理程序: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
子女可使用父母公積金
目前,為解決年輕職工公積金積累不足問題,部分地方在政策上允許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積金,如河北、湖南、寧夏、河南等。
河北
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
湖北
允許繳存職工購房時同時申請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在家庭代際間的互助作用。
寧夏
繳存職工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時,憑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合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總額。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共同購買人為直系親屬關系且購買人中有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河南
職工購買自住房的,可憑5年內的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并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房價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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