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推行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
四川省推行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 為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和經辦服務體系的戰略部署,認真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著力解決參保對象反映最多的多頭經辦、重復稽核問題。2015年9月,四川省研究制定了《關于實行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34號),明確四川省社會保險費將由一個社保經辦機構實行統一征收和稽核。
《通知》規定,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的范圍包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公務員醫療補助)、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實行統一登記申報、統一核定繳費、統一征收稽核、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目標考核“五個統一”。
統一登記申報:《通知》統一參保對象基礎信息入口,避免重復登記、多頭申報、選擇性參保,以利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的基礎數據庫建設、信息比對和及時更新。
統一核定繳費:《通知》明確征收機構按各項社會保險現行繳費規定,一單核定一票征收。社會保險基金仍然實行專款專用管理原則,各險種之間不得擠占、挪用。
統一征收稽核:《通知》明確統一稽核內容限于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稽核,發現用人單位少報、瞞報繳費基數和繳費人數違法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統一信息系統:《通知》要求信息化機構加快建設五險合一信息系統步伐,開發統征應用管理軟件,實現數據集中共享。
統一目標考核:《通知》明確由省級征收機構匯總各社保經辦機構征繳目標任務,統一下達給各市(州),對市(州)征收機構完成情況進行統一考核。
《通知》下發后,各地將嚴格按照相關要求,認真開展基礎數據清理和統一,優化經辦流程,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加快推進本地區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截止9月底,全省已有8個市(州)完成職能調整,實現五險統一征收;10個市(州)建立了“五險合一”信息系統。
實施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和稽核,標志著四川省社會保險管理服務邁出重要一步,既能整合經辦資源,降低管理成本,實現基礎數據集中管理和共享,有效解決參保單位選擇性參保,瞞報、漏報繳費基數等問題,維護參保群體合法權益。更能提升經辦效率,縮短辦事流程,切實為參保單位和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優質服務。
熱門資訊


































